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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清算问题

时间:2018/5/5        点击次数:1045次

公司解散依法必须进行清算。作为强制解散公司最为常见的形式之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当然也不例外。但是,《公司法》有关公司清算的规定过于粗糙、缺乏可操作性,特别是没有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如何清算明确规定,这在某种程度上直接导致了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却不被清算的情形在实践中大量发生。

  ()公司清算的意义和种类

  所谓公司的清算(liquidation),“是指在公司解散之后进行的、清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处理其债权债务关系、分派剩余财产,从而最终消灭公司主体资格的程序。” 可见,公司清算的意义,在于整理了结已与公司发生的各种法律关系,并最终消灭公司的主体资格,使公司平稳退出市场,从而保证市场交易秩序的安全与稳定。

  清算的类型不同,主持清算的机关、股东在清算中的权利以及法律对清算程序要求的严格程度均有所不同。公司法理论上,通常依据不同的标准对公司清算作如下具有法律意义的分类:

  1、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根据公司是否因破产而解散,公司清算可以分为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两种。破产清算是指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而引起的清算。破产清算始终在人民法院的严格监督下进行,在程序上则适用专门的《破产法》以及《民事诉讼法》中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有关规定。非破产清算,又称一般清算,是指破产以外原因导致公司解散而进行的清算。非破产清算又包括自愿清算和强制清算,前者是指因公司自愿解散而进行的清算,主要由股东主持进行;后者则指因公司强制解散而进行的清算,由有关机关组织。《公司法》第章规定了非破产清算的基本程序。

  2、任意清算和法定清算。任意清算,是指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或全体股东同意的方法和程序进行的清算;法定清算,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清算。任意清算仅适用于无限公司,而我国公司立法只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公司形式,因此在我国,公司的清算通常就是指法定清算。

  3、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普通清算,指由公司或公司股东自行依法组织的清算组按照法定程序所开展的清算;特别清算,则指由法院或行政机关命令组织清算组并对清算过程予以监督所进行的清算。特别清算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由法院或行政机关进行一定干预和监督的清算,它是介于普通清算和破产清算之间的一种特别程序。

  ()《公司法》语境中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清算

  我国《公司法》第章对公司清算做出了相应的规定,这是当前公司清算的主要法律依据。在现阶段,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清算只能通过对现行《公司法》的语境分析,寻找相应的可行性方案。

  1、清算组的成立。《公司法》所谓清算组,《民法通则》称之为清算组织,民法理论上则通常称为清算人,是指负责进行清算的人或组织《公司法》183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项、第()项、第()项、第()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2、清算组的权利。作为清算中公司的代表机关,清算组在执行清算职务范围内享有广泛的权利。《公司法》第184条规定了清算组的职权,根据该条的规定,清算组享有下列权利:(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3、清算组的义务与责任。清算组在享有清算的权利的同时,还要履行严格的义务,并对自己在清算中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司法》第189条规定了清算组成员的义务和赔偿责任: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授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害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公司法》还规定了清算组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如《公司法》第206条规定:清算组成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责令退还公司财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被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清算程序。根据《公司法》第181187条的规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清算应当遵循以下程序进行:(1)有关主管机关负责成立清算组。(2)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3)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然后制定清算方案,并报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如果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4)收取债权、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其中,债务的清偿应严格按照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其他债务的先后顺序进行;(5)清算完结。清算结束,清算组应制定清算报告,报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